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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实验室建设范围:
燃气燃烧器具实验室(以下简称:燃具实验室)的构成和功能、场地选择和总图布置、实验室建筑和辅助工程、实验室内燃气系统等通用要求;独立瓶组配气站的总图布置、建筑和辅助工程、燃气气质质量、站区及厂区管道等要求;安全运行规定和燃具实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配置等要求。
燃具实验室
适用于按规定程序实施技术操作检测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的一种或多种性能的实验室总称。包括燃气实验室、通用实验室和辅助用房等设施。
3.2燃气实验室
适用于通过燃气燃烧过程测试燃具性能的实验室统称。包括燃具的热工性能、耐久性能、抗风性能等测试项目。
3.3通用实验室
适用于不通过燃气燃烧过程测试燃具性能的实验室统称。包括材料结构强度、电气原件性能、金属材料成分、燃气成分分析等测试项目。
3.4辅助用房
适用于支撑燃具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各类保障辅助系统用房的统称。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压缩空气、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试验保障用房。
3.5危险源当量
燃气气瓶中的燃气重量与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临界量的比值。3.6
燃气配气系统
适用于为燃气实验室提供试验用燃气的实验配气设施和管道的统称。主要工艺设备包括:可燃气体气瓶、气化器、配气机、测试气罐及燃气调压器等工艺设备。
承接燃气燃烧器具实验室/燃具质量检验实验室/燃气具能效实验室/燃气灶具企业实验室
设计施工整体实验室解决方案 13202956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