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艺普集团

首页 > 新闻资讯

牧畜业实验室建设方案

来源:科艺普集团    浏览数:1238次    更新时间:2021-01-18

 

畜牧业实验室建设方案

 

畜牧兽医实验室建设设计的准备工作

1)总体布局中的各栋建筑物的相互关系以及生活区采用什么方式解决;

2)各类实验楼的工艺布局及工艺流程;

3)平面组合的几种可能性,建设实验楼的层数;

4)选择合适的摸数(包括开间、进深、层高以及走道尺寸);

5)主要仪器设备的布置方式以及实验台、通风柜等的位置;

6)实验室与研究室之间的布局形式,辅助实验室与实验室之间的布局;

7)工程管网的布置原则(如明管或暗管,垂直管网或水平管网);

8)灵活性的要求;

9)环境保护,公害处理方面的详细技术措施。

畜牧业实验室设计规划

畜牧业实验室

畜牧业实验室规划

 

地(市)级畜牧兽医实验室设计

1.选址、布局、内部设施和内部环境等应当符合BSL-2实验室的要求。

2.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3.实验室应当分别设置有:解剖室、接样室、样品保藏室、仪器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原学检测室、洗涤消毒室和档案室等。

4 .在配备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所应有的仪器设备基础上,还应当配备有:PCR仪、电泳仪、凝胶电泳成像与分析系统、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Ⅱ级生物安全柜、组织匀浆机、涡旋混匀器、超声波裂解器、超纯水仪、自动高压灭菌器等。

实验建筑平面设计除了遵循一般建筑物平面设计原则外,还需遵循组合规划、建筑物底层规划、建筑物顶层规划及其他规划原则。

组合规划宜遵循如下原则:

同类型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

工程管网较多的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

有隔振要求的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宜设于底层

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

有防辐射要求的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

有毒性物质产生的实验室宜组合在一起

有相同层高要求的特殊设备宜组合在同一层

实验室畜牧业规划

 

查看更多

服务热线:400-998-0670

Copyright © 2021-2026 科艺普集团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12071761号-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7429799915